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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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早餐选择非常少。8点去就餐,菜都凉了。和服务员抱怨,她们说暖菜炉坏了。我们住了三天,都没修好! 2,天气闷热,空调不能降温,前台说通知工程部了。等了三天都没修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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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出行看演唱会,地理位置不错,后面贺龙,对面冬瓜山。唯一缺憾酒店住房楼层太高,水压不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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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不错,在佳程广场上面,干净舒适安静,门口也好叫车,去吃小吃也很方便,只是早餐太差了,配不上五星!!